原标题:“未成年”不是犯罪的“保护牌”
13岁少年锤杀父母后逃逸被抓获,姐姐称要钱未果。12月31日晚,湖南衡南三塘镇,13岁少年罗某因家庭纠纷用锤子杀害父母后逃离。其姐姐称,罗某沉迷上网,当日向父母要钱去网吧上网未果,遂锤杀父母。事发后,罗某曾用其父亲身份证购票前往云南大理。今天下午,衡南警方在云南大理将其抓获。(新京报,1月2日)
这种情况可能已经不是个案,这是摆在社会和国家政府面前的一个社会问题,需要加以重视,这样的悲剧不能再上演。就在不久前刚发生了12岁少年弑母的悲剧,紧接着又发生了类似的惨案。
接二连三发生的未达刑事责任年龄的孩子凶残弑亲的惨案已经敲响了警钟,也对法律空白点、痛点拉响了警报。不能因为是未成年人就把这个作为免死 ,这样会让有不良想法的未成年人钻空子,并没有教育警示的作用。
很多人呼吁,抓捕后不要拿他没辙,13岁的未成年人按照法律规定不用承担刑事责任,但是不代表这样的未成年人凶手没有危险性。法律是维护社会稳定的武器,也是保障人民安全的工具。这不得不让我们正视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的未成年人犯罪的问题,不应该再将这些看做特殊情况,而是应该找到真正的解决方案。(左郁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