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学生因在学校喝酒出事,法院判决学校因管理不到位,没有尽到对未成年人的教育、监管责任,引发了热议。(《重庆晨报》12月15日)
00后的小亮在2016年10月的某一天,和六名同学从学校超市购买白酒、花生米等零食,相约在宿舍一起喝酒至深夜。在第二天,小亮昏迷不醒,送到医院后,被诊断为脊髓炎并高位截肢。经历了接近两年的时间,这场悲剧终于有了定论。学校最终以管理、监管不到位,承担了最大的责任
发生这样的事,对于当事人的家庭或是学校都是极大的不幸,而这样的悲剧都源于一瓶白酒。为何在学校这样的超市场合会出现白酒,这是值得所有人关注的。
对于这件事的看法,很多人觉得学校背了最大的锅,有的人认为学校又不可能无时无刻关注着学生,就算有“学生不能喝酒”这样的规定,对于一些不自律的学生仍然是一个摆设而已,将大部分责任归于学校实为不公平。在某些方面来讲,这样让学校承担最大责任确实有待商榷。
但不妨仔细想一下,小亮及其同学是在学校超市购买的白酒,在购买的过程中并没有得到任何制止,造成小亮出意外的酒也是从学校获取的,从这方面来看,学校确实有责任。
学校在引进一些超市时,应该严格规定一些不允许售卖给学生的商品,而不是所有东西都流通于学校超市,这样的情况下出现了意外,学校确实应该承担很大的责任。再者,几名学生在宿舍喝酒到深夜,难道在这过程中都没有学校的相关工作人员来查寝吗?如果有查寝,为何没有发现寝室存在的酒味。
一瓶白酒,酿成一场悲剧,也让学校付出了很大的代价。从这件事上也警示着许多学校在管理上,除了制定相应的规定之外,在学生的监管上还是应该下很大的力度。另外,在引进外来东西入学校时,更应该有所甄别。(文/吴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