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南沅江12岁男孩吴某因不满母亲管教严格,持刀将母亲杀害的新闻引起了广泛关注.因吴某未满14周岁,而被当地公安机关释放.其亲属想把他送回学校继续接受教育,却遭到了其他家长的强烈反对,很有可能面临“学校不管了,家庭不管了,社会没人管”的困境.其父亲称,平时对孩子管得比较少,一年有时见他一次,有时候两次.(12月14日 人民网)
诚然,根据我国《刑法》规定:未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不承担刑事责任.但即便是这样,吴某的家人打算将孩子送回学校的想法的确有些让人不寒而栗.如果学校同意让吴某返校,那其他孩子的家长必然会为自己孩子的安全担忧,吴某弑母被释放,并非是因为其无罪,完全是因为法律的规定无法对其进行制裁,但是其内心杀人的念头并没有得到及时的纠正,如此看来,吴某即使返回校园,其家人以及学校都无法保证其没有再次行凶的想法,这对其他孩子来说是极其危险的事情.
对于有如此暴力倾向的未成年,绝不能因为未达到国家规定的应负刑事责任的年龄,就听之任之,放任不管.诚然,我国《刑法》中规定,即使是故意杀人罪,也要满14周岁才会负刑事责任.这一法规虽然是出于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可是也不能因此成为未成年人为所欲为的“保护障”.因为没有满14周岁,弑母就能被释放,这难免不会让吴某在思想上形成一种“我没有到需要负刑事责任的年纪,我就能为所欲为”的错误观念.
对待类似于吴某这样有极端想法的未成年,家长不能不管,学校也不能不管,否则这对于整个社会来说都是极其危险的.加强对未成年人的法制思想教育,不是让其了解“我没有达到负刑事责任的年纪,我可以为所欲为”,而是让其真正明白法律的意义.近年来,我国未成年人犯罪的事例不在少数,可是我们更需要明白的是,加强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并非是“放任不管”,如果就此听之任之,未成年人总有一天也会成为成年人,到时候再来纠正其思想,恐怕为时已晚.(文/杨芜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