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乐清男孩假失踪事件引发了网友的一致谴责。陈某将“测试丈夫对儿子的关心度”这类私事搬上社会,谎报孩子失踪的虚假警情,让蒙在鼓里的警方和公众配合其“测试”。
在这场所谓的持续5天的“测试”里,大量的警力投入其中,亲朋好友彻夜未眠的帮忙寻找,网友也纷纷发动起来帮忙寻找,转发寻人启事。而结果呢?这个可笑的谎言最终所带来的人力物力的消耗,却需要警方和公众来承担。我认为,真正应该买单是虚报警情的“肇事者”。
虚假报警,这不仅严重透支了社会诚信和良知,还消耗了大量的公共资源。警方接警后出动了大量的警力开启调查工作,在孩子失踪地点周边进行地毯式搜索。网友们在看到寻人启事后也都纷纷参与进来,积极转发。短时间内,孩子失踪的消息迅速撒播开来,警察、公众都齐心找孩子。然而却是一场闹剧,消费了大众和警方的精力和爱心。如果此等闹剧再次上演,最后酿成的很有可能就是“狼来了”的悲剧。
近年来,像陈某一样为了自己的个人“诉求”而虚假报警的现象层出不穷。除了虚报警情,故意消耗或“利用”警力的情况也时有发生。有“驴友”在明明标注有“此处危险”等字样的地方强行探险而频频发生事故最终需要民警、消防和民间救援力量耗时耗力更是耗费金钱的对他们进行救助。更有“穷游驴友”两年内被全国各地的救助站救助过234次。不管是“无病呻吟”谎报警情的行为,还是故意消耗或“利用”警力的行为,都是公众所不能容忍的。
值得注意的是,每次出警所消耗的人力物力都是由国家承担,而“肇事者”是不用付这个费用的。我国《消防法》规定:公安消防队、专职消防队扑救火灾、应急救援,不得收取任何费用。虽然警方调查和消防营救等都是免费的,但是这种免费的公共资源是有限的。警力是有限的,储备的营救物资也是有限的,而社会上亟待解决的事还有很多,像陈某这样浪费公共资源,对于真正需要帮助的人来说是不公平的。我们每个人有权利在意外发生的时候获得警方或消防免费救助,享受这一公共资源,同时我们也应该对公共资源负责,对每个纳税人负责。我们没有理由,也没有义务为他人不负责的行为买单。
对此,国家应该出台具体的法律法规,把刑事处罚与罚款处罚相结合,根据事件影响程度的不同制定不同层次的惩治,让“肇事者”自己为其不负责的行为买单。不容忍、不放过任何企图“愚弄”社会、浪费公共资源的行为。(文/徐敏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