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的没想到,一个六年级的孩子,他竟然敢持刀弑母。难道,这仅仅是这个孩子本身的违法行为吗?在孩子的成长过程中,作为父母究竟是怎样教育孩子的?如果没有长期的溺爱与娇宠,这个就读六年级的男孩会持刀弑母吗?这样,并不是说笔者不同情那位受害的母亲,而是为她深感悲痛与惋惜。
据新京报网12月4日报道,今日(12月4日)新京报记者从湖南沅江市委宣传部获悉,3日泗湖山镇东安垸村发生一起家庭命案,因母亲管教太严,其六年级的儿子吴某康持刀将母亲杀死。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记得,美国老年社会学家马卡连柯先生曾经说过:“没有父母的爱培养出来的人,往往是有缺陷的人。”同时,马卡连柯先生还说:“用殴打来教育孩子,不过和类人猿教养它的后代相类似。”也就是说,父母对于孩子的爱和教育,既要体现真心诚意的爱心和深层次的情感投入,又要用父母的一言一行去感染孩子的健康成长;也就是说,父母对于孩子的爱必须用理智和法治观念去传递爱心、细心、耐心和责任心。只有这样,才能让孩子的心灵不断得到净化;只有这样,才能让孩子拥有遵纪守法的法治观念,避免其触犯法律。
但是,包括受害者的母亲在内,有些父母却只知道无限制地溺爱孩子,却不懂得用法治的理念去正确教育孩子敬畏法律权威,并让孩子自觉遵纪守法,并让孩子时刻受制于国家法律法规约束。如果忽视了这样的正确教育和引导,很可能会造成家庭与社会的悲剧。正如著名教育家陶行知先生所说:“千教万教,教人求真;千学万学,学做真人。”而且,更需要让孩子懂得“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的深刻哲学道理。
由此可见,孩子的法治教育是非常重要的,绝不能让父母的溺爱去掩盖孩子的错误言行;由此可见,“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作为父母,绝不能把钱当成满足孩子所有欲望的灵丹妙药;作为父母,一定要向孩子传递尊老、敬老和孝老的传统美德。因为,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父母的言传身教是学校老师和社会无法替代的。
然而,我们不管如何进行深度分析,但六年级男孩持刀弑母的悲剧已经无法挽回;然而,这一悲剧却值得更多年轻父母从中汲取深刻教训,并引以为戒。而且,一定要依法履职尽责,把教育孩子的责任和义务积极主动地担当起来。如果当父母的只知道溺爱孩子,根本不考虑孩子违法犯罪的严重后果,父母不仅会成为最大的受害者,而且必将给他人与社会造成极其严重的恶果。(郭喜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