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未成年人教育的途径 多一点和谐温馨
发表于2018-11-07 17:14:22
摘要: 原标题:完善未成年人教育的途径 多一点和谐温馨 近日,一段某地初中生殴打拾荒老人的视频在网上热传。画面中几名男孩正将一名赤裸上身,头发斑白

  原标题:完善未成年人教育的途径 多一点和谐温馨

  近日,一段某地初中生殴打拾荒老人的视频在网上热传。画面中几名男孩正将一名赤裸上身,头发斑白的老人围在一处土沟边,其中,男孩子们分别从背后推搡、踹打,并拿出手机纷纷拍照,老人全程并无还手动作。根据当地警方的调查,这些未成年打人者对毫无还手之力的智障老人进行殴打,并录下视频发布到网上,仅仅是为了寻找刺激、好玩、炫酷、炫耀。由于违法行为人均系未满十四周岁未成年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二条的规定不予处罚。只是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并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并令监护人对受害者老人进行医疗费赔偿问题,进行沟通协商。

  这一视频经过网上的发酵之后,引起了大量的网友对相关学生的怒斥。不过当我们再将视线回归事件本身加以考察,其实会发现我们要做的还有许多。

  首先是视频当中被打的这位老年人,据悉本身也是智力残疾。有过农村或城郊生活经历的人们都会容易发现在那些地方,总有这样一群老人的存在。他们是一个时代的缩影与见证,在他们所出生的那个年代,或许正值贫穷。那时候医疗、生育及其相关配套的资源、宣传等并不到位,这是产生农村地区孤寡老人、智力障碍等的客观因素。我们也要看到现在,尽管国家层面已经跃居世界第二大经济体,当我们已经衣食无忧的时候,在广大的农村地区,对于弱势群体的社会保障体系的建立还相对滞后,这样的一类人往往只能是靠捡垃圾为生。今年是2018年,离2020年实现全面脱贫的日子越来越近。如何在发展的洪流中不让一个人掉队,如何真正解决他们这一部分人的基本生活、医疗、养老等需要,还需要每一个“我”、每一个社区(村委)等多写考虑。在此过程中,我们也要给予每一个弱者以基本的尊严和尊重。

  再谈视频当中的另一类当事人,和他们一样因为未成年的身份在做出一些明显错误甚至违法犯罪的时间后却能以口头教育结束影响的人已经不是少数。视频中他们是针对有智力障碍的老人,还有那些未成年人之间的校园欺凌,甚至还有未成年学生和老师的顶撞等等,这些事情都值得我们警惕。

  初中生的身份,意味着应该在学校接受义务教育,教育就是要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三观,对学问求知若渴,对社会拥有人文情怀。这些未成年学生做出如此出格的事件,我们自然也应该从教育本身来考量。我们的学校教育是否渗透了安全教育、法制教育等相关内容,我们的老师是否关注了学生的心理情绪呢。我们的家庭教育是否有正确的示范和引导,家长们是否真正尽到了监护人的职责。一个不容忽视的现象就是留守学生的存在,这一部分学生在平常更缺乏直接的父爱和母爱,而来自爷爷奶奶辈的爱有或多或少地融入了“隔代亲”的意味,他们不敢多管也舍不得多管。笔者也是从农村走出,在经济不发达的地方,学生也更不容易看到知识改变命运的前途,他们很容易就会被带偏,特别是正处于叛逆的年级。

  谈到家庭教育,我很想谈到《放牛班的春天》和《嗝嗝老师》两部电影,那里面的孩子本性都并不坏,缺少了一些沟通和认识。家长和老师或许都可以也应该多走进学生的心灵。家长在忙于生计的同时,也应该关注所养育的孩子,这既是家庭教育,其实也是贡献自己的社会义务,至少应该为社会输出一些很有正能量的“未来”。

  另外还值得一提的是社会教育,未成年人毕竟心智没有完全成熟,自然容易受各种环境氛围的影响。许多不良的信息反而成为了他们追求刺激的“示范”,他们容易模仿,却又在模仿的路上走偏了道。如果一个社会本身就足够风清气正,自然我们也就不必担心出现“颓废的一代”。所以每一个社会人都应该承担一定的教育责任,对于好的,敢于说是,对于不好的,更要敢于说不。

  最后笔者还想提一个网友热议的焦点,即《未成年人保护法》是否成为了未成年人的“护身符”?辩证地看,《未成年人保护法》在更广大的层面上保护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我们不应该去这方面的贡献视而不见。但是相反地我们也要看到,现在的未成年人在心智等各方面更容易早熟,也不排除有部分未成年人依次作为保护自己的借口。我们也要看到此前也有一些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刑事处罚,所以法律本身既充当着盾,也充当着利剑的作用。虽然我们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但对于情节严重的未成年人犯罪事件,有关方面也应该积极作为,用法律的实施来维护法律的尊严。

  只希望,多方举措齐下,多元教育并行。但愿,之后少一点如此让人心痛的新闻,多一点如你我所愿的温暖。(文/汪伯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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