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罚站罚跑”,请掌握好一个度
教师如何管教学生,罚站罚跑到底算不算体罚?9月24日,广东省人大常委会首次审议的《广东省学校安全条例(草案)》明确,对学生一些违规行为,教师可以对学生进行“罚站罚跑”。虽然草案刚刚提交初审,但备受关注的教师惩戒权问题在网上引发热议。
现在的孩子大多数都是家里的独苗,对于在学校被罚站罚跑的行为很敏感,就觉得这是变相的体罚自己的孩子,伤害孩子的身心健康,大多数家长不同意这种行为。笔者听同事讲,她家孩子有一次因为自习课东看西看,被老师罚蹲起300下,孩子回家之后腿都走不都道了,还有的学生被罚跑操场10圈,有些宠爱孩子的家长就去找老师进行了理论,认为老师违反师德规范,不应该体罚孩子,老师确实受到了一定的处罚。
对于一个老师而言,体罚,有悖师德,为法律所不容。教师法第三十六条提到,“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的”,给予教师行政处分或者解聘;义务教育法第二十九条也规定,不得有对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但是,最近又出台的这个草案,对学生一些违规行为,可以进行“罚站罚跑”,因此,作为老师,我们在教育学生的时候,要掌握好一个度,不要说拼命地让孩子跑步,要照顾好孩子的身心健康,只要让孩子有这个教训就行了,体罚不是我们的目的,我们真正的目的还是希望孩子学习进步,让孩子取得一个优异的成绩。当然,作为家长,我们也应该给与老师理解和信任,要明白老师也是为了我们的孩子好,老师管教孩子说明老师有责任心,仔细想想,要是老师不管也不问自己的孩子,家长的心理肯定会以为老师对咱孩子不负责任,因此,对于适度的体罚,家长应该给予老师们理解。
教育出优秀的孩子,是老师和家长们共同的心愿,让我们齐发力,共管教,培养出一个出类拔萃的孩子。郭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