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最高法、最高检等5部门近日联合印发《关于完善安全事故处理机制维护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的意见》。依法惩处“校闹”人员,严厉打击跟踪、纠缠学校相关负责人,侮辱、恐吓教职工、学生等八种“校闹”的犯罪行为。“校闹”行为造成他人人身或财产权益损害的,要支持被侵权人向“校闹”行为人追究侵权责任。(8月20日红星新闻)
据介绍,《意见》借鉴了治理“医闹”的执法,围绕依法治理“校闹”,共15条,主要包括“预防为先”、“不闹也赔”、“闹也不赔”、“坚决打击”、“联合治理”五个方面内容。可见,《意见》是对症下药,针对近年来各地出现的“校闹”现象,采取分门别类的治理措施,依法打击遏制“校闹”的嚣张气焰,积极维护学校的教育教学秩序,还校园一片安宁。
犹如前些年喧嚣尘上的“医闹”一样,近年来各地“校闹”事件屡屡发生,严重干扰了学校正常秩序,社会负面影响极为恶劣。比如某小学教师正常批评学生,但家长诬陷教师辱骂、殴打学生,打横幅围堵校门,恶意纠缠、过度维权;某大学生在体育测试中因身体原因意外去世,家长纠集几十名亲戚纠缠学校,提出天价赔偿要求,经多方协调最终学校支付数十万元。诸如此类的“校闹”行为,早已屡见不鲜了。
会闹的孩子有奶吃,“校闹”就是通过各种非法手段干扰、破坏教学秩序,以逼迫学校屈服,达到赔偿诉求。因此,“校闹”经常伴有围堵校门、拉横幅、摆花圈、设灵堂、纠缠学校负责人,占据办公教学场所,甚至于打砸学校设施等非法过激行为。面对“校闹”频频上演,一些地方政府部门没有依法制止,而是担心采取强制措施会激化社会矛盾,最后往往在政府出面协调、行政干预下,学校或教育主管部门花钱息事宁人。
如此不走法律途径,而是花钱处理“校闹”的做法,导致大闹大解决,小闹小解决,助长了“校闹”之风,亦影响学校教育环境,不利于孩子健康成长,扭曲社会价值观。而且,因为害怕发生“校闹”,学校承担着超额的责任和压力,教师不敢正常批评教育学生。一些学校担心学生出事,纷纷发布各种“奇葩”校规,取消长跑、取消体育课等,连课间休息时间也把学生“囚禁”在教室里,导致学生缺乏足够的锻炼活动,影响身心健康成长。
此前,多省区已在探索出台维护学校安全、治理“校闹”的地方性法规。比如贵州、江西、湖南等省先后出台相关条例,将事故预防和处理细则以法律、法规的形式固定下来。2018年12月,山东省颁布《学校安全条例》,将围堵学校、扰乱教学秩序等视为违法,为本地预防和解决“校闹”提供了法律依据。
如今,教育部、最高法、最高检等5部门联合发布《意见》,为依法打击“校闹”撑腰,构建起全国统一的治理方案,令各地打击“校闹”有章可循,有助于形成法律威慑力,让闹事者掂量下后果,以有效遏制“校闹”现象,引导校园纠纷走上法律解决的正途。 江德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