珍爱生命 远离校园贷
发表于2019-08-09 15:56:56
摘要: 近日,沉寂许久的杀手校园贷又重新浮出水面,据记者调查发现,闪银、拍拍贷、及贷等平台在国家取缔校园贷之后,仍悄悄从事该业务。在记者测试的平

  近日,沉寂许久的“杀手”校园贷又重新浮出水面,据记者调查发现,闪银、拍拍贷、及贷等平台在国家取缔校园贷之后,仍悄悄从事该业务。在记者测试的平台中,仍从事校园贷的占比超过42%。其中,闪银平台向学生发放高利贷年化利率高达199.38%,该平台还“发明”了变种砍头息,借1000元,实际只得790元!

  校园贷具有“无担保物、高利率”的特征,它作为小额消费者金融的一种,应当依据消费者的消费信用和资产收入状况,选择放款。而我国大学生很多都是经济独立性差,没有消费信用的概念,一旦选择了校园贷款,如果不能及时还款,就会陷入恶性循环,欠款越来越多,还款压力越来越大,甚至会导致一些学生不堪重负而自杀的不良后果。因此,对校园贷的管理迫在眉睫。

  早在2016年4月,教育部与银监会就联合发布了《关于加强校园不良网络借贷风险防范和教育引导工作的通知》,明确要求各高校建立校园不良网络借贷日常监测机制和实时预警机制,同时,建立校园不良网络借贷应对处置机制。而到了2017年9月6日,针对校园贷的乱象,国家再次重拳出击,教育部发布明确"取缔校园贷款业务,任何网络贷款机构都不允许向在校大学生发放贷款。"我国金融业,尤其是消费者金融这一块,发展落后,消费者保护的监管法规也极其落后,很不成熟,把手伸向学生,是不负责任又不合常理的表现,因此国家出台的取缔通知是十分有必要的。

  除了国家监管部门严厉打击校园贷外,校园贷平台也必须明白高利贷不受法律保护,风险非常大,应规范审批流程,在法律法规框架内经营业务,这样一来自己也没有法律风险。另外,大学生网贷需要警惕“力所不及”的风险,要找准自身定位,消费不能替代学业、攀比无助进步,需要提倡节俭节约风尚;同时要合理规避风险,树立正确合理的消费观,以“能承担、减轻家庭负担”为消费原则,拒绝盲目跟风,要有风险意识,金融意识,从根本上认识到,校园贷不是天上掉下来的“馅饼”,而是地上挖的“陷阱”,高利贷是个无底洞,跌进去很难全身而退。

  在全面进入网络化的现代社会,网络贷款成为不可避免的时代潮流,在时代浪潮中,树立正确的价值观、消费观,远离校园贷,则是我们每一个人需要认真面对的。孟圆

投稿:qingjuedu@163.com

Copyright © 2002-2024 青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