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媒体曝出,一名就读于陕西省商洛市商丹高新学校的初一女生婷婷(化名),因成绩不理想频繁遭到班主任王某的辱骂。因不堪忍受,婷婷自今年6月14日至7月5日,断断续续录下王某辱骂语音100多条,总时长超过20小时。对此,商州区人民政府14日发布通报称,经调查辱骂情况属实,学校管理者认识模糊,将严肃查处。当地主管教育副区长带领学校校长和涉事教师本人,向当事学生及其家长进行道歉,表示:“在管理上是我错了……在以后的学习或者生活中需要什么帮助,我一定竭尽所能,让你如愿以偿,希望能得到你的原谅。”(7月14日 中新网)
教书育人是教师的天职也是教师的基本使命和主要工作。"教书育人"是指教师关心爱护学生,在传授专业知识的同时,以自身的道德行为和魅力,言传身教,引导学生寻找自己生命的意义,实现人生应有的价值追求,塑造自身完美的人格。在教书育人的过程中,教师在完成教书的任务后,也应明确育人和训人的界限。近日,国家教育部提出了赋予教师“惩戒权”,这是有必要的,是顺应教育规律的,但是具体的惩戒范围还需明确提出,让教师更明白,更清晰的行使教育权利,杜绝上面新闻中出现的不良情况。诚然,教书育人是一个艰辛的过程,但是教师们也在这个过程中升华了自己职业生涯的意义。育人是一个长久的过程,但有的教师在这个过程中把握不好度,上面提到新闻不是个例,教师们应引以为戒。的确,在育人的过程中,会遇到形形色色的学生,有的学生听话好管,有的学生比较个性,但是身为一名人民教师,不能有厚此薄彼的心理,不能因为不好管教就放弃,不能因为不听话就任意辱骂,这不仅是没有履行教师义务更是师德的丧失。
一个学生至少有十年是在学校度过的,教师是学生们成才路上的指路人,是学生们成长过程中的重要人物,是学生们树立远大理想的启发者。因此,教师在教育过程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不可带着有色眼镜对待学生,不能让学生们在思想不健全的情况下就接触到这种不公平的待遇,要知道教师对学生的一生都是有着深远影响的。教书育人不是停留在口号上,要成为每个教师的行为准则,在育人的过程中明确“育人”和“训人”的界限。(回新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