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盗婴案 请不要无视法律践踏爱心
发表于2019-05-21 16:14:34
摘要: 5月16日,河南周口一位39岁的妈妈带着4个多月大的儿子在路边小花园散步时突然晕倒,醒来后孩子失踪。19日,盗婴案嫌疑人迫于压力投案自首,男婴被找

  5月16日,河南周口一位39岁的妈妈带着4个多月大的儿子在路边小花园散步时突然晕倒,醒来后孩子失踪。19日,“盗婴案”嫌疑人迫于压力投案自首,男婴被找回。但随后,案件出现反转,实际上男婴丢失系家庭矛盾引起的闹剧,整个事件由女方策划并自导自演。目前多名参与策划者被拘留。

  其实早在案件未破之前,就有细心的网友发现,案发周围的摄像头逐个排查竟然没有发现蛛丝马迹,如此不留痕迹的作案手法太过诡异,而且盗婴者始终没有被拍到画面,就连婴儿车也被遮挡起来。更加令人不解的是,婴儿找回后,家属并没有表达对嫌疑人的愤怒,而是对媒体表示“希望事情到此为止”。

  这场闹剧令网友大跌眼镜,谎报警者的一句谎言,不仅伤害了一线的警力和善良诚信的社会大众,而且报案者公然挑衅法律的权威,在法治社会的监管下肆意妄为,这显然已经超出了道德的约束,而是违法乱纪的行为。

  虽然是虚惊一场,没有造成实质性损害,但却严重透支了社会诚信和良知,消耗了大量公共资源,又怎可能不令人气愤?就像乐清失联男孩的那个自导自演的母亲,就是因为编造信息罪,一审被判有期徒刑1年3个月。这种任性的行为,不仅对于解决家庭矛盾来说是雪上加霜,甚至对于整个社会来说也是不容原谅的罪责。这种行为就好比“狼来了”,浪费公共资源,消耗公众爱心,最终得来的只能是社会的谴责惩罚。

  再者,女主人公因为琐碎的家庭矛盾,任性地策划和制造虚假警情,全然不顾自身行为可能带来的社会后果,将个人的小情感凌驾于社会秩序及国家法律之上。这种无视法律法规报假警的行为本身已经构成犯罪,从本质上讲,都是对社会秩序的破坏,对国家法律的挑战。110如同守护人民群众安全的生命线,尽管警方一再警示报假警的法律风险,但民众的法治意识仍有待加强。因此,报假警的违法成本有待提高,相关惩戒力度也需增强,提升民众对法律的认知和敬畏。

  法律不容亵渎,公共资源不可浪费,社会爱心也不能被随意践踏。绑架舆论,试图用公共资源解决私人问题,希望这场闹剧是最后一个。孟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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