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华大学起诉傍名“清华幼儿园”是正能量
说实话,在全国各地都有傍名名校办幼儿园的违法行为。而且,清华大学和北京大学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就是最大的受害者。如果这种侵权行为不依法予以制止,那真是后患无穷,绝不是什么好事。
据新华网5月9日报道,包括清华大学诉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清华幼儿园侵害商标权纠纷案在内,该法院在5月8日共审理了5起以清华大学为原告、当地教育机构为被告的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件。北青报记者检索发现,全国注册名称中含有“清华幼儿园”的企业或组织达401家之多,但其中多少家有合法的商标来源尚不得而知。
这说明,全国各地的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没有依法履职尽责;这说明,国家的知识产权保护法律法规没有得到认真贯彻执行。正是由于地方保护主义的权力保护,造成了商标名誉侵权的发生;正是由于我国的知识产权侵权惩罚力度过轻,造成了侵权行为的法律成本过低,侵权者才不敬畏国家法律权威。
所以,清华大学只有被动地依法维权;所以,能不能在依法维权中获得成功,在很大程度上还要看各级地方法院是不是存在着地方保护主义思想,以及侵权者是不是拥有各种权力保护伞。但是,不管怎么说,清华大学依法维权的行为属于知识产权保护的正能量,是无可非议的和完全正确的。
如果幼儿教育充斥着弄虚作假行为,这对于孩子的健康成长绝不是好事。大家知道,我国当代著名教育家陶行知先生曾经指出:“千教万教,教人求真;千学万学,学做真人。”而且,鲁迅先生生前曾经教导我们:“伟大人格的素质,重要的是一个诚字。”也就是说,教书育人不能掺杂使假,必须用伟大人格素质保证教书育人的质量;也就是说,教书育人的人不能有邪恶用心,不能用欺骗方式实现盈利目的;也就是说,教书育人不能当两面人,让幼儿们受到欺骗;也就是说,教书育人必须先正人品,再做教书育人的工作。
这就需要各级地方政府的各个职能部门依法履职尽责,绝不能徇私舞弊,绝不能贪赃枉法,绝不能滥用职权,更不能从中非法牟利。只有监管者依法尽职尽责,知识产权才能得到依法保护;只有对侵权者依法实施零容忍,依法维权才能获得应有的尊严和法律的有效保护。否则,依法维权就会变成执法者的标语和口号,而不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实际行动。
既然清华大学已经拿起法律武器进行知识产权保护,那我们就只有耐心等待江西省的地方法院能不能做到“有法必依、违法必究、执法必严、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只要人民法院的法官们思想上没有地方保护主义意识,那就一定能让清华大学在依法维权中获得令人满意的公正判决,法律的天平就不会发生倾斜。
而且,笔者认为清华大学的依法维权是对幼儿教育的拔乱反正,是依法维护诚实守信教书育人的正确选择,是依法保护知识产权的正能量。法治国家,必须让法律权威发挥作用。(郭喜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