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 庭——一个并不陌生的名词背后,代表着的是我们无法确切感知的痛彻心扉。公开数据显示,我国失 庭已超过百万个。失独者是极其不幸的群体,他们遵循国家的计划生育政策,却不幸陷入膝下无子女的窘境。现实中,或许有一些失 庭出于自身状况,提出过相关诉求,但这本是他们的权利。只要在合理合法的范畴,作为基层部门,就需要认真对待,为他们提供安慰与帮助。
维护社会稳定,是基层政府重要的工作目标之一。与此同时,实现社会正义,贯彻人道主义,同样是基层政府的工作目标。失独人员的意见与诉求,在一定程度上确实是某种“不稳定因素”,但是,这种“不稳定因素”决不能与黑恶势力带来的“不稳定因素”以同样方式对待。只有更好的关心与照护,才能有效降低他们的不可预测性。面对这样的“不稳定因素”,地方政府理应传递温暖,通过做好服务,实现社会稳定的目标。如果动辄把他们纳入扫黑除恶的重点摸排群体,不仅构成对他们的伤害,实际上也是对扫黑除恶的扭曲。
失 庭的小家是残缺的,他们是弱势群体,失独者面临着生活、精神、养老等各种问题,急需政府、社会各界爱心人士的关注。我们应该通过一声声暖心问候、一张张诚挚笑脸、一次次温馨探望,帮助失 庭提振信心、重树美好生活希望。我们的工作人员应该关注这一特殊群体,通过电话慰问、上门探望以及一些户外关爱活动的开展,逐渐让失独老人得到更多的心理安慰与支持,并对他们的合理诉求尽力加以解决,或是将相关要求反映给上级部门,共同促进救助体系的完善。从精神上、生活上关爱失 庭,使他们真正感受到社会大家庭的温暖(程方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