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日,针对成都七中实验学校食品安全事件、央视3•15晚会曝光校园周边五毛食品等安全问题,国务院食品安全办召开全国校园食品安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会上,教育部副部长钟登华要求,落实学校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负责制。校长应当将食品安全作为学校安全工作的重要内容。“有条件的中小学、幼儿园应当建立家长陪餐制度,健全相应工作机制,对陪餐家长在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等方面提出的意见建议及时进行研究反馈。”钟登华说。(3月17日《新京报》)
民以食为本,食以安为先。学校作为群体聚餐场所,相较于食品的营养性而言,食品安全具有高于一切的优先性。让学生的身体免受伤害是校园食品安全的底线,也是实施有效监管的唯一标准。从最近发生的一系列校园食品安全事件来看,正如国务院食安办主任、市场监管总局局长张茅所称,当前学校食品安全形势依然复杂严峻,食品安全管理与人民群众的期盼仍有较大差距。包括以校长陪餐制在内的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等隐患,是造成校园食品安全问题得不到根除,而伤害事件又不时出现的主要原因。
食品安全是监管出来的,这是一条基本原则。之前有行政监管者称,“安全的食品是生产出来的,不是监管出来的”,认为企业和商家才是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应主要加强诚信建设和行业自律。以校园食品安全为例,承包食堂的企业应当严格履行自身的责任,监督只是建立在企业自律的基础上。但无数事实证明,逐利是资本的天性,暴利的诱惑会让人性变得疯狂,并不惜以腐败变质的原料来降低成本,以侵害学生的身体作为牟利的手段,违法违规和投机取巧的行为就会大行其道。同一种食品供给形态和方式,但监管的手段和力度不同,结果也会有极大的差异。最典型的例子就是,内销与出口的食品质量,在安全性上存在很大的差距。
校园食品安全是一个复杂的体系,也探索出了诸多有效的监管措施与做法,包括落实从企业到学校,再到政府在内的多元监管体系,定期抽检、索票索证、留样备查等各项技术性环节,相比于社会供餐也更严格。再辅以校长陪餐、责任连带制等责权利的明确划分,以校责师道为校园安全进行保驾护航,都是极好的制度设计。尤其是校长陪餐制的实施,一度被视为与“矿领导同上同下”制度一样,以直接的利益关联激发严格履职的动力,让校领导真正重视食品安全并穷尽一切措施。但问题在于,缺乏刚性的考核机制作为配套,“校长陪餐制”很容易流于形式。如果连“食品安全入刑”的惩戒都无以从根本上遏制人性,则其他约束措施的效果就会不断衰减。
陪餐制确实是一个好的制度,但仅有校长陪餐却远远不够,从一系列校园安全隐患曝光的案例来看,家长在校园安全监管方面扮演不可替代的作用,成为其间极其重要的一环。由于家长对孩子的身体健康最为关注,因而他们的态度山坚决,工作也相当负责。加之群体非常广泛,既具有高度的利益一致性,又因为利益高度关联而很难被寻租,因而在监督的效果上十分明显。建立家长陪餐制的好处在于,创造机会让家长全程参与校园食品监管,一方面家长陪餐的意义跟校长陪餐一样,都是以利己来触动利他,以此促进责任的落实。另一方面,家长陪餐制度可让校园食品监管更加透明,而家长本身也可以发挥第三方独立监督的作用。
尽管校园食品安全也实行了明厨亮灶等制度,但受学生维权意识弱和受众面积小等因素限制,舆论监督、媒体监督等其他监督机制很难发挥作用,在此情况下,以家长陪餐制为切口的第三方监督就具有介质的价值,可以在发挥家长监督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的基础上,探索吸纳更多力量参与的机制。
当然,家长陪餐制执行的最大难度在于存在极大的不确定性,如何让愿意参与的家长做到监督与工作兼顾,对制度设计本身也是一个极大的挑战。但只要因势利导并合理安排,在试点的基础上有效探索和总结,建立一个常态化和可持续的家长陪餐模式,值得期待。(唐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