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坚决对校园广告说“不”
日前,教育部对山东、四川、湖北三起商业广告进校园事件予以通报。通报再次强调,要切实履行守护“校园净土”责任,坚决杜绝各类商业广告、商业活动进入校园。对于再次出现类似事件的地方和学校,要予以严肃处理。(央视网)
前期刚曝光了毫无底线的 “红领巾上印广告”事件,就在大家余怒未消之际,又有三家广告敢于冒天下之大不韪,肆意入侵校园,让人不得不佩服这些商家攻城拔寨之勇气、做大做强之决心。同时也提醒我们,校园这块净土已被盯上,稍有缝隙,阵地就会失守。
与“红领巾上印广告”的硬性推销相比,此次通报的三起事件,宣传的方式没那么暴力,广告的载体要温和许多,可能会让很多人无意间就忽视了它作为广告的存在,却潜移默化中被宣传洗脑。比如奖状上植入眼科广告就很高明,两者要扯上关系还是很容易的。
但只要是校园广告,即使不违和,也是违法。依据2015年9月1日起实施的新《广告法》之规定,在校园中以任何形式、任何媒介,无论是直接或者间接地开展广告活动,包括直接推荐商品、服务,宣传企业形象,展示商业品牌,都属于违法行为。
对于“红领巾上印广告”这类 的广告宣传,要拒之于门外并不难。而对于变着法、换着样的植入式广告,就需要老师、学校、教育领导部门练就一双火眼金睛,甄别出不怀好意的“白骨精”。特别是来自社会的捐赠赞助、教材推荐、辅导培训、参观学习、午托代管等附带商业广告色彩的行为活动,各方一定要睁大眼睛,鉴别真伪,不要被利益所驱使,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给孩子们创造一方净士、帮家长们构筑一道“防火墙”,于家、于校、于国都是功德无量的好事。
学校是读书育人的圣地。任何形式的广告宣传,都会影响心智尚未成熟的中小学生身心健康成长,还可能导致权力寻租,滋生校园腐败。因此,我们才坚决对“校园广告”说不。也要对窥觎校园的营销策划者说,“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前提是守规矩,有底线。社会责任不可丢,莫为了一已私利,污染了校园环境。(文/钟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