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每天工作不能超过八个小时,每周不能超过40个小时,这位女考生的说法对吗?
浙江杭州,一女生出考场后接受媒体采访,当场背起《劳动法》。
她说:
1.劳动法的首要原则是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2.按照劳动法规定,每天工作不能超过八小时,每周工作不能超过40小时;
3.平时加班要给1.5倍工资,周六日要给2倍工资,节假日要给3倍工资;
4.公司要给劳动者缴纳医社保。
首先,《劳动法》开宗明义,指出了立法目的,即“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调整劳动关系,建立和维护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劳动制度,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
因此,说《劳动法》的首要原则是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是对的。但这并不是唯一目的,其最终目的是使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建立和谐的劳动关系,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
其次,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与此同时,《劳动法》也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由此可见,每天工作不超八小时并不 ,只要保证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就可以了。
当然,除此之外,还存在其他用工制度,比如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此外,关于加班工资。
必须指出的是,并非存在加班就一定要付加班工资。
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如果公司安排员工在休息日加班,可以通过安排补休的方式来保障劳动者的休息权,如果无法安排补休的,才需要给加班费。
如果是平时安排加班或者法定休假日安排加班,那就必须支付加班费了。
最后,给员工缴纳医社保是公司的法定义务,如果公司没有给交,员工可以要求补缴,还可以此为由辞职,并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