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光明时评:教师培养须综合平衡考虑性别
近日,一张“厦门教师招聘资格复审名单”截图引发网友关注。网友质疑,进入该名单的男教师考分与女教师差距过大,有性别歧视之嫌。随后,尽管组织方就招聘背景和规则作出解释,但相关的讨论仍未停止。
这一讨论背后的现实是中小学男女教师比例失衡。近年来,这一问题愈加凸显。根据可查到的2019年全国教育事业统计报告中的数据,全国高中、初中和小学阶段的女性教师占比分别为54.37%、57.8%、70.02%,学前阶段这一比例更是高达近98%。部分地区和学校女教师的比例远高于上述总体比例,不少小学只有清一色的女教师。与20年前相比,各学段男教师都减少了近20个百分点,而且最近几年新入职教师中,女性教师数量超过男性教师的状况还在发展且加剧。
中小学教师的性别严重失衡,客观地说,确实在某种程度上不利于学校正常教育教学工作、教师教育教学合作以及教育教学管理。在这种情况下,各地在招聘教师环节采取协调男女教师比例严重失调的举措是合理且必要的。而且,这还关系到未成年人性别角色定位和品格发展。而这是关系每个个体乃至整个社会未来的大问题,对此全社会应该形成共识。
针对当前中小学阶段教师男女比例失衡的现状,近几年各地纷纷探索招收和培养更多男教师的措施,但未能有效解决问题。也由此,各地普遍在教师招聘中依据实际需要明确设定男女教师招聘的岗位数。当然,解决这个问题,不能仅仅局限在招聘环节,需要从源头上改进整体教育评价,激发男性优势潜能发挥。至少在师范院校招生环节应根据需要确定合理的男女招生比例,改进培养机制。
这需要我们坚持系统性、实质性公平,同时将学生、家长、应聘者、在岗教师和男女教师的家庭与社会角色纳入公平的系统加以平衡考虑。现实中,中小学教师普遍收入不高。解决这个问题,需要提高教师待遇,创新岗位设置政策,增强教师岗位对男性的吸引力。
在一定程度上说,教师性别结构失衡是包括教育评价、社会观念、学校管理、经济社会发展多重因素作用的结果。从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满足人民对教育发展的需求考虑,需要顺其机理,多措并举,从整个过程和系统上解决男性愿意当教师、能当好教师等一系列问题。尤其需要建立更加人性化、多元化的教师管理与评价机制,让男女教师都能充分发挥自己所长,能够收获成就感与荣誉感,从而激励更多优秀男性当教师。
在招聘环节,为了确保公平,可根据实际情况事先确定各项量化指标的合理区间,减少人为因素和超底线的操作。但必须重申的是,仅在招聘环节作出调整,是不能解决好中小学教师性别结构失衡问题的。社会的关注和压力也不能只聚焦这一环节。政府相关部门即便短期内难以在更大范围采取有效措施,也需要挑选出若干个关键点,促进男性教师比例上升到合理区间。简而言之,依据需求、综合评价、平衡各方、兼顾公平,理应成为处理教师招录中性别问题的基本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