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埋老母”引深思,老有所养如何实现
5月10日是母亲节,可在陕西靖边,有一位母亲却差点没能活过这个日子。5月5日,陕西省靖边县公安局新庄派出所侦破了一起恶性刑事案件,79岁老人王某芳在5月2日晚疑被儿子用人力车“遗弃”到废弃墓坑内。家属报警后,被埋老人在3天后被民警救出,经抢救暂无生命危险。照顾老人虽然劳累,但对待生养我们的母亲岂能如此恶毒?
《诗经》中写道“哀哀父母,生我劬劳”,讲的是父母抚育子女的辛苦。儿时我们吃的每顿饭,都是父母一口一口喂的;每次生病,都是父母彻夜未眠地照顾我们;学走路时,都是父母拉着我们的小手一步一步地走过来的。羊羔有跪乳之恩,乌鸦有反哺之义。动物尚且懂得回报,何况人类?因此当父母老了,身为儿女应该像小时候父母对待我们那样,细致耐心地照顾我们年迈的父母,做到“老有所养”。本起案件恰恰暴露了“老有所养”在我国还未完全实现。
随着我国步入老龄化社会,养老问题显得格外棘手。孝养父母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我们理应遵守。但现实终究是残酷的,有人出于自私不赡养父母,有人因为兄弟姐妹多推卸责任……总而言之,养老已经成为一个严峻的社会问题,这就需要国家和社会共同努力,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依”。
完善家庭医生制度,构建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对于健康状况尚好的老年人,提供有关疾病预防、营养保健的相关知识;对于患有各种疾病、无自理能力的老年人,由“医、养、康、护”相结合的养老机构或社区医疗机构提供专业服务,提高其生活质量。
二、增加公共财政中对于医疗卫生事业的支出,进一步完善城镇医保和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平衡医疗资源,最大程度减轻赡养老人的经济负担。
三、拓宽孝道文化宣传渠道。只有通过宣传,才能在全社会形成讲孝道的大气候。要利用电影电视、报刊杂志、文艺舞台等宣传阵地,大力宣传孝道的先进事迹,同时还可将不孝顺父母的事例作为反面教材,予以曝光警示众人,引导全社会形成良好的孝道之风。
父母陪我们长大,我们陪他们终老。及时尽孝,让“老有所养”成为现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