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撑起保护未成年人的安全伞
黑龙江省一名4岁女童被殴打致身体多处受伤,伤情严重,施暴者竟然是她的亲生父亲和父亲的女友,嫌疑人现在已经被公安部门刑拘,但对孩子的伤害却再也无法弥补。每当看到这样的新闻都十分愤怒,虎毒尚且不食子,当父母的怎么能对自己的孩子下这样的毒手?
理智来看,这是一起典型的家庭暴力伤害未成年人案例。当前,除了家庭虐待以外,性侵、拐卖等伤害未成年人的事件也时有发生,未成年人在社会中处于弱势地位,自我保护能力差,保护未成年人,仅仅靠扎紧法律的篱笆还不够,还要加强公安等相关部门查处和社会监督力度。
公安机关等部门一定要加大对未成年伤害事件的打击力度,在收到与未成年伤害相关的报警后要高度重视,及时介入调查处理,将未成年受伤害程度降到最小。在案件办理期间,要注意妥善安置,给予其身体、心理上的抚慰,别让孩子因此留下心理阴影。检察机关和法院要加快此类案件的办理速度,对嫌疑人从重处罚,还要及时向社会通报办理进程与结果,引起社会警觉并起到震慑作用。
除此之外,社会也要起到监督作用。不只是未成年人保护相关机构,邻居、社区工作人员、医院等等也要“热心肠”起来,当发现有疑似伤害未成年的情况,宁可“错杀”,也不可“放过”,要提高警惕,尽快报警处理,莫让麻木冷漠成为伤害未成年人的帮凶。同时还要扩大未成年人相关福利资源,提高未成年人工作者专业化水平,满足多元化的服务需求,保障未成年人身心健康。
目前,我国已经制定多部法律来保护未成年人,但未来仍需强化对未成年人的保护意识。除家庭外,还要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协助的合作模式,发动全社会来保护未成年人,尤其注重当下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的帮扶、照料和安全等问题。同时,也要吸取发达国家先进的儿童福利制度,并与我国优秀的传统文化相融合,形成符合我国国情的未成年保护体系,共同撑起保护未成年人的安全伞。高亚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