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部委发:《关于落实主体责任强化校园食品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
发表于2019-12-30 16:52:04
摘要: 原标题:四部委发:《关于落实主体责任强化校园食品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 近日,市场监管总局、教育部、国家卫健委、公安部等四部门联合印发《关于

  原标题:四部委发:《关于落实主体责任强化校园食品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

  近日,市场监管总局、教育部、国家卫健委、公安部等四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落实主体责任强化校园食品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明确规定,具备条件的中小学、幼儿园食堂原则上采用自营方式供餐,不再签订新的承包或者委托经营合同;非寄宿制中小学、幼儿园原则上不得在校内设置食品小卖部、超市,已经设置的,要逐步退出。

  在我们的记忆中小卖部似乎是学校的标配,无论是大学,还是中小学,甚至是幼儿园,都不难看到一到下课时间就匆匆忙忙购买零食的身影,以及上课之前急忙将最后一口塞到嘴里的慌乱,场景虽然有趣,但平心而论由于学生毕竟是低收入人群,所以小卖部中所卖的各类商品大都以五毛、一两块为主,糖果、辣条、饮料等几乎成了小卖部里的“标配”。但这些食物也就偶尔解馋尚可,如果长期把这些高盐、高糖的食品作为主食,对学生的身体健康造成了极大伤害。所以,此次规定非寄宿制中小学不得设立小卖部,是十分必要的。

  作为学生的聚集地,学校一旦发生食品安全问题,轻则影响学生学习,重则影响社会稳定,校园食品安全的重要性不言而喻。但要想真正解决学生的食品安全问题,给广大中小学生营造一个健康成长的环境,仅仅依靠关掉小卖部是远远不够的,正如广大网友发声所说的:“取消是必要之举,学校应有后招”,只有从根本上改变学生购买零食的习惯才能让垃圾食品离学生越来越远。一方面学校应考虑是不是为成长阶段学生提供所需的营养,另一方面社会、家长也应做好配合。

  从社会角度来说,校内的小卖部虽然即将退出历史潮流,但校外的小卖部里,山寨食品、五毛食品、垃圾食品依然存在,相关部门要加大监管处罚力度,对紧邻学校的小卖部加强监管,看其是否具有营业执照、从业资格证、从业健康证等相关证件,一旦发现销售假冒伪劣食品、垃圾食品等行为,要本着从严从重的原则对其进行严厉处罚,使之不敢再犯。对家长来说,非寄宿制学校学生每天都放学回家,家长应该为学生做好后勤准备,为学生成长提供必须的营养。

  孩子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只有孩子能茁壮成长,我们的社会才能发展的越来越好,非寄宿制中小学不得设立小卖部只是为学生健康努力迈出的一小步,相信未来我们的教育将会越来越好,孩子们的身体将越来越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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