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大学毕业生就业、创业“断奶期”如何度过?
毕业季后,一大批大学毕业生通过就业或创业,实现了身份转变,而能力匹配、环境适应、心理承受等方面却大多处于一个“断奶期”,有些人走上了违法犯罪的道路。仅2018年以来,江苏省张家港市人民检察院共提起公诉42件,有79人涉该类案件。据统计,这些被告人均为学历在大学专科以上、年龄在20~29岁之间、工作不足5年的青年。他们本应立足岗位有所发展,但“才出校门便进牢门”,涉及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罪、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生产销售假药罪等27种罪名。(中国青年报4月17日)
“才出校门便进牢门”,无论对个体、家庭,还是社会,都是悲剧。这类问题高发,与当事人法律意识缺乏,不遵纪守法有关。但更折射出有的年轻大学毕业生急于成功,信奉“成功学”,以至于为获得成功不择手段,走上违法犯罪道路。因此,要治理“才出校门便进牢门”现象,需要教育、引导学生形成健康的“成才观”、“成功观”。
多年前,媒体就曾报道,针对大学毕业生的“灰色技能”培训、成功学培训,十分流行,受到学生追捧。这些培训大多以“一夜致富”吸引大学生,而受训大学生也坚信只要掌握“灰色技能”,学会“厚黑”,就能快速成功。这些大学生走向社会之后,要么会成为受害群体,被一些宣称一夜暴富的就业机会,如传销所骗。要么采取造假、诈骗、侵犯他人权利的手段,获取非法利益,而且,他们不认为这有什么问题,还以为自己发现了“商机”。
合法就业、合法创业,是大学毕业生就业、创业的基础。但是,有一些大学毕业生在选择创业项目时,只考虑来钱快,而不管经营这一项目是否合法。比如,有大学毕业生,甚至博士毕业生,选择给家庭提供地下择校服务、给学生提供逃课服务、考试作弊服务、论文代写服务,作为创业项目,而有组织考试作弊毫无疑问属于犯罪,这已经入刑,提供逃课服务(开发逃课神器)、论文代写服务,这属于在灰色地带创业。
有意思的是,我国有一些地方,为鼓励大学毕业生创业,还出台大学毕业生创业轻微违法免于处罚的“优惠政策”,政策本意是好的,允许大学生犯错,但是,却被一些学生理解为可以不顾法律约束。还有大学生深受“企业家原罪”影响,觉得“马无夜草不肥,人无横财不富”,规规矩矩创业赚不了钱。
因此,要让大学毕业生走向社会后能健康成长,不掉入“非法陷阱”,需要在校期间,给他们积极、完整的生涯规划教育、指导。生涯规划教育、指导,不是成功学,也非励志教育,是让学生正确认识自我,了解环境,确定适合自己的发展目标,一步步实现自己的目标。积极、完整的生涯规划教育,可培养学生的四方面能力:识别能力(收集、分析外部信息信息的能力,判断合法非法是最基本的识别能力),认知能力(正确认识自我个性、兴趣、能力的能力),决策能力(结合环境和个人情况,确定适合自己的发展目标的能力),执行能力(自我管理、自我约束完成计划的能力)。这四方面能力,是每个学生走向社会,成为合格的社会人所需要的基本能力。
我国教育部门在二十多年前就提出要对大学生进行职业生涯规划教育、指导,但总体看来,我国不少大学并没有构建完整的生涯规划教育体系,对学生的个性化生涯规划指导更严重缺失。一些学校只是给学生讲一些基本的原则和概念,并没有培养学生的意识和能力。包括合法就业、合法创业,也大多只是进行政策法规的宣讲,学生并没有意识到合法就业、合法创业的重要性。甚至有的大学,为提高毕业生就业率,就采取编造就业数据,弄虚假就业协议的方式,这自然无法给学生真正合法就业、合法创业的教育。
从这一角度看,“才出校门便进牢门”,给大学毕业生就业、创业,提供了诸多反面案例,需要大学以这些案例,对大学生进行案例教学,推进积极、完整的学生生涯规划教育,引导学生踏踏实实追求成功,而不能不择手段地谋求一夜致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