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总规模50亿元,西安发布乡村振兴产业投资基金管理办法
近日,西安市印发《西安乡村振兴产业投资基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旨在加快西安市涉农普惠金融服务体系建设,撬动引导更多社会资本投入“三农”领域。
乡村振兴基金主要投向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粮食和蔬菜基地建设、区域特色产业、现代种养业、现代种业、农产品加工和食品制造业、农产品流通商贸业、乡村休闲旅游业、乡村新型服务业、智慧农业(数字乡村)、生态循环农业等产业及相关一二三产业融合项目。
乡村振兴基金总规模50亿元,采用有限合伙制组织形式。基金分期募集设立,首期基金由西安农投集团整合西安市产业扶贫(农业)投资基金资产和市场化募集形成,后期基金按照市场化方式募集设立。注意的是,乡村振兴基金存续期7年,其中投资期5年,回收期2年。
关于基金运作和管理方面,乡村振兴基金通过投资子基金和直接股权投资等方式投资。值得一提的是,对单一专项子基金的投资金额不超过乡村振兴基金总规模的30%;对单一市场化子基金的投资金额不超过乡村振兴基金总规模的20%,且不超过市场化子基金总规模的50%;对单一直接股权投资项目的投资金额不超过乡村振兴基金总规模的30%,且不能成为单一大股东(产业并购项目除外)。
此外,《办法》表示,基金投资时,对支持脱贫地区特色产业发展的相关项目适度倾斜。
在基金退出与收益分配方面,《办法》表示,按照“即退即分”“先回本后分利”的原则向各合伙人进行分配,具体分配方案由基金合伙人会议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