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工信部等三部门:开展2023年智慧健康养老应用试点示范遴选
近日,工业和信息化部、民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等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开展2023年智慧健康养老应用试点示范遴选及2017——2019年(前三批)试点示范复核工作的通知。
根据通知,2023年智慧健康养老应用试点示范(以下称2023年试点示范)重点面向家庭健康管理、基层健康管理、老年人健康促进、康复辅助训练、互联网+医疗健康等智慧健康场景,家庭养老床位、社区日间照料、居家养老上门服务、老年食堂、智慧养老院、养老服务监管等智慧养老场景,以及同时提供智慧健康服务和智慧养老服务的综合场景(如医养结合),培育一批科技创新能力突出、商业模式成熟的示范企业,打造一批聚集效应凸显、经济带动作用显著的示范产业园区,创建一批社会参与广泛,应用效果明显的示范街道(乡镇)及产业基础雄厚、区域特色鲜明的示范基地。
原则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推荐的企业不超过3家,街道(乡镇)不超过8个,园区不超过3个,基地不超过3个;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推荐的企业不超过2家,街道(乡镇)不超过4个,园区不超过2个,基地不超过2个;中央企业不占属地指标,可直接报送工业和信息化部,推荐的成员单位不超过1家。
此外,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民政、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负责对2017——2019年智慧健康养老应用试点示范(以下称2017——2019年试点示范)单位进行复核和推荐。
根据审核结果,对拟认定的2023年试点示范和复核拟通过的2017——2019年试点示范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予以公告。复核未通过的或未申请复核的单位将撤销称号并摘牌。
根据通知,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央企应于2023年10月31日前将相关材料寄送至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信息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