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桂林升级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将在明年试点建成3000张家庭养老床位
近日,《桂林市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正式出台。到2024年6月底,将在试点地区建成家庭养老床位3000张,为不少于5820人提供居家养老上门服务。”
根据《方案》,此次服务对象是长期居住在项目试点地区,具有本市户籍,年满60周岁及以上的经济困难的失能、部分失能老年人。通过开展家庭养老床位建设试点工作,实现养老服务机构专业照护服务延伸至老年人家中,智能看护系统得到广泛应用,居家监护、衰弱干预、应急救助联络等服务有效开展,基本养老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我市经济困难家庭中的失能、部分失能老年人的居家照护需求得到进一步满足,居家、社区和机构养老服务实现融合发展。
根据《方案》,我市家庭养老床位建设机构根据评估结果,经老年人及其家属同意,根据实际需求评估情况,通过适老化、智能化改造,提升老年人生活条件和居家生活品质,在保证相关服务和产品符合质量安全标准的同时,也要对服务过程中因老年人身体等原因存在的潜在安全风险制定相应预案和防范措施。
《方案》明确,居家养老上门服务机构按照《桂林市居家养老上门服务基本项目参考清单》根据老年人综合能力评估情况,为有相关需求但未建立家庭养老床位的老年人提供居家养老上门服务,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出行、清洁、起居、卧床、饮食等生活照护以及基础照护、健康管理、康复辅助、心理支持、委托代办等服务。
《方案》量化了家庭养老床位建设和居家上门服务补助的标准。
家庭养老床位建设补助方面:根据家庭养老床位建设实际产生金额,给予每人平均5000元的一次性补助,其中适老化改造每人平均3000元,智能化改造每人平均2000元。家庭养老床位建设补助总金额以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实际下达资金为准。
居家上门服务补助方面,项目执行时间内,提供居家养老上门服务的同一对象必须累计达到30次以上,每次达到2小时,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小时40元。居家上门服务补助总金额以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实际下达资金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