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发布7件养老服务领域诈骗犯罪典型案例
发表于2023-09-02 19:02:01
摘要: 原标题:民政部发布7件养老服务领域诈骗犯罪典型案例 近日,民政部发布7件养老服务领域诈骗犯罪典型案例,揭露诈骗套路手段及其危害,希望帮助老年

  原标题:民政部发布7件养老服务领域诈骗犯罪典型案例

  近日,民政部发布7件养老服务领域诈骗犯罪典型案例,揭露诈骗“套路”手段及其危害,希望帮助老年人提高识骗防骗能力,保护好老年人的“养老钱”。

  这7件典型案例是:李某明集资诈骗案“碰瓷”养老机构以异地养老为名集资诈骗、四川遂宁安居盛唐德康养生养老中心案以签订养生养老合同为名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任某辉集资诈骗案以赠送床位补贴券及回购为名集资诈骗、刘某光等人集资诈骗案以终身养老或高息为诱饵骗取老年人养护费用、张某平等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以老知青养老为噱头吸引老年人预订养老服务、江苏徐州天爱养老服务公司非法集资案以预售养老服务消费卡非法吸收公众资金、肖某非法集资案以投资购买养老服务为名跨地域非法吸收公众存款。

  通过以案释法,民政部总结了多项作案手法和多条相关建议。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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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警惕养老机构超量售卖床位的情况。老年人应高度警惕预付款 入住服务附加返利的营销手段。养老机构以为老年人办理居住权证、签订养生养老合同、享受入住优惠等方式,吸引老年人预付费用,是解决资金不足问题常用的营销手段。

  警惕“高额回报”陷阱。以“交纳本金越多入住折扣越高”、“高额返息到期退还本金”、“返还定金并享受折扣入住甚至免费入住”等为幌子,收取预付费的行为实际是吸收公众资金的金融活动。养老机构 的高额利息主要来源于老年人交纳的本金,要持续维系,势必挪东补西,一旦资金链断裂,不仅高额利息无法兑付,连本金也难以追回,其 的养老服务更是难以兑现。养老机构的本质是提供养老服务,对带有投资返利性质的 ,老年人应谨记高回报伴随高风险,谨慎投资、警惕非法集资。

  警惕“终身养老”的噱头。老年人在选择养老机构时,应当考察机构是否合规经营,通过官方渠道查询该机构登记备案、运营管理、资质信誉等信息。同时,审慎看待“终生无忧”、“终身养老”等宣传口号,警惕超过一年的预付费要求,避免财产受到损失,养老变“坑老”。

  警惕打着怀旧名义实施的非法集资。这是不法分子常用的“套近乎”心理战术,从老年人的精神需求入手,利用亲情关怀、群体记忆、忆苦思甜等手段,拉近距离,瓦解老年人心理防线,借机骗取老年人钱财。老年人面对花式宣传和免费福利,在没考察清楚之前,不要轻易透露个人信息,不要随便接话,避免被带入节奏,关键时刻要保持理智、果断拒绝。

  各级民政部门要加大对养老服务机构和设施的日常检查力度,及时发现违法违规隐患苗头,有效防范养老服务诈骗问题发生。检查中要重点查看养老服务机构的收费名目、收费标准、优惠条件及运营情况,特别关注是否存在虚假或夸大宣传,是否存在一次性收取大额预付费行为,收取大额预付费的对象数量是否超过床位总数等情况。对存在问题隐患的,要及时进行约谈整改;对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会同有关部门依法处置;对涉嫌犯罪的,要移交公安机关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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