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建立教师退出机制势在必行
“好的教师进不来,不合格的教师出不去”。长期以来,教师行业是否应该引入退出机制众口不一。对于“不合格教师”,除其涉及严重的违法犯罪或师德师风问题,暂未有妥善的处理依据或标准。日前,浙江省宁波市教育局《宁波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退出机制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引发舆论关注。
教师退出机制无疑具有现实的针对性。虽然教师主体队伍的优良属性不容置疑,但不容讳言,社会变革对教师的负面影响,以及师德教育和管理约束的不力,教师这个有着特别的职业道德要求的职业,也不同程度地为不良风气所熏染,而因为许多不称职的教师,不能及时的“退出”,教师队伍的质量不断受到诟病,实际上正是尴尬的现状。
老师不能为人师表,其教学效果必然抵消为零,乃至适得其反。更恶劣的影响,还在于有可能玷污和伤害学生纯洁的心灵,乃至颠覆他们的价值观。也因此,不仅是误人子弟,甚至是害人子弟。而师不自尊,又如何重教?教育的根基必然为之动摇。
这其实并非危言耸听。学生的素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教师的素质,教师的人生观、价值观不仅决定着自己的人生,更让学生们于言传身教、潜移默化中受到熏陶和感染,并往往影响学生一生的走向。而孩子是我们的未来,也因此,教师队伍在确保质量的同时还不断提升,不仅是对老师负责,更是对学生负责,乃至几乎攸关我们民族的兴衰。
老话说“流水不腐”,而优胜劣汰更已经是现代社会的普遍规则,没有不进则退、则淘汰的压力,就没有危机感,也就没有动力。这于教师队伍,也是同样。当终身制于各行各业都已过时,于被誉为人类灵魂工程师的教师队伍,如此特殊的职业岗位,在严格准入的同时,更应有坚决的退出。教师实行退出机制,并成为常态性制度,势在必行。